Re: 十年

楼主

桂花飘香 [离线]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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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十年,真的好快.真的.

其实真心感谢这十年,让猫学会很多,学会去爱,去想念,去感怀,去设身处地,也学会搬煤气
罐...

如果没这十年,也许,不会对每一点儿的幸福如此的珍惜,会觉得理所当然.
如果没这十年,也许,不会明白妈妈的辛苦与外公外婆的牵挂
如果没这十年,也许,不会有对爸爸的如此感情,因为,爱他的权利,是猫从妈妈那儿重新争取
回来的.其实,恨一个人,比爱一个人难得多.对么?

要谢谢妈妈,她的宽容,她的坚强,才有了如今的我.
十年,妈妈是这么为我过来的,是我无论再有多少个十年,也还不请的.

而今天,猫,只能轻轻的在远方遥祝不在同一屋檐下的爸爸妈妈,在各自的家里,开开心心的.
真的.无论在哪儿,我都会感受到你们的手,和手心中的自己.




: 心中有家,总有你父母得身影陪伴,□□的也不要看得太重了
: me以前总是离开父母在亲戚得照顾下生活,也熬过来了,彼此心中在乎,就会超脱很多
: 
: : 十年前的今天,是爸妈分手的日子.
: : 
: : 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人各一方.
: : 
: : 淡淡的,对自己笑一下,轻轻的问一声,十年,真的忘记了么?
: : 
: : 人总喜欢安慰人,说,时间会冲淡一切.包括自己也常常这样去劝别人.可是...如今的我,
: : 却在异乡,一个人,单单的享受这份十年的沉淀. 还记得十年之前的我什么样吗?
: : 
: : 妈妈告诉我的,生我之前,她问爸爸,想要女孩还是男孩,爸爸说,女孩.而我就这样,顺理


: : .................(以下省略)

2005/8/5 4:40:54

夭折的年华 [离线]

13

发帖数:187 积分2966
2楼

  由于很多的原因,我从1岁半的时候就远离父母在外公外婆的身边长大.以至于在我8、9岁父母
要把我接到他们身边和他们共同生活的时候,父母这个字眼和他们对于我是完全陌生的。从那时我
才开始慢慢地学会接受他们、习惯他们,并和他们一起生活。其实对于我们彼此这都是一个磨合的
过程。他们面对的我是一个突然感觉就这么大了的女孩儿,我面对的几乎是两个陌生人。我们之间
应该说缺乏很多小孩从出生起就由父母一手带大的父母与孩子间的惯性依恋和积淀多年的感情。平
常相处中性格上很多地方也会有不小的矛盾和摩擦。妈妈脾气不是很好,比较暴躁。爸爸因工作缘
故,在家待的时间不多,和他的相处时间就更少。后来又由于一些原因,高中时我又再度离开他们
回到外公外婆身边念书。后来又上大学,也是远离他们的。算算我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加上几乎
没有什么记忆的1岁半以前的时间吧,总共也就8、9年。每每看到身边的很多同学朋友和父母间那
种强烈的彼此依恋和默契,我都是羡慕得不得了的。他们不太了解我,我也不怎么了解他们。我觉
得我和他们之间无论是在感情或是时空上总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一般父母与孩子间的那种感
情,不知道他们感觉怎样,至少就我来讲,是一直不太明晰不太确定的东西。现在爸爸又到外地工
作去了。我们三个人,一直都是分多聚少,天各一方的感觉。也造就了我们三个人的性格都是比较
独立比较自主的,对家庭的依赖感较少。
  曾经就此非常地介意过,抱怨过,难受过。但随着我不断地成长,我开始怀着一颗理解和感
恩的心去看待我的家庭,我的父母,我的亲人。我的家庭也曾经经历过一场近乎浩劫似的梦魇般的
磨难,而且历时不短。在我的整个家最艰难的时期,我的父母,还有我,都以超乎坚强的意志挺过
来了。在我每每最需要关爱和帮助的时候,我的外公外婆总在我的身边,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
呵护,使我受到的伤害减小到最低程度。回过头来,原来我拥有的东西还有那么多。我有我的父
母,无论怎样,我们都是属于彼此的。我还有珍爱我和值得我珍爱一生的我的外公外婆。如此,我
唯有珍惜和把握一切手中能把握的幸福。希望所有的家庭都幸福快乐!

签名档

有层层纱罩住了时间,回头的瞬间 我无法碰触年华那苍老的容颜···

2005/8/5 6:13:51

lindson [离线]

13

发帖数:104 积分3070
3楼


是呀就是我呀

第一堂化学课,他走进教室,用清软的普通话问:“请问哪个是化学科代表?”
我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凳子被我弄得发出很大的一声响。他看上去仿佛有些失望,说:
“哦,是你呀。”我有些不高兴,顶回去说:“是呀就是我呀。”有同学在底下窃笑。
虽然我这样一个皮肤黑黑看起来没大没小虽然扎着辫子但一点女孩子感觉也没有的化学
科代表可能是有些令人沮丧,但我对他是十二分的满意:他个子高高,穿一件熨得平平
整整的白衬衫,脸色应该算是白里透红的。他讲课的时候喜欢绕着教室踱步,所以第一
堂课我的目光就跟着他在教室里兜了大概二十多个圈子。
他有些不好意思,下课的时候我们班女生也笑我的眼神像强力粘胶似的,把老师的脸都
弄红了,我才意识到他的脸红是因为我。
当时我只是想,他脸红的样子多么好玩。
后来我还听说,他带四班的班主任,他点的第一个人名字叫梅子,结果一个傻胖傻胖的
眯眯眼的男生站起来,差点儿跌了他的眼镜。
那年他刚刚大学毕业分配进来,应该还是有很多美好的幻想。结果叫梅子的是个胖小子
,化学科代表是个傻丫头,后来第二堂课,他点刘八斤回答题目,一个女生从角落里沉
默地站起来,他不禁噗哧笑了出来,我想他一定是觉得生活给予了他极大的讽刺。

请问你的眼镜是多少度!

生活是这样不完美地拉开序幕,我没过几天就看见了四班的那个化学科代表,当时她正
好瘸着腿由她的姐姐送她上学,正好碰到我们的化学老师。
他关切地上去,说:“哎呀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被开水烫到呢,一定要注意不要感染了
啊,上楼时候小心一点。”
我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听他对那个长发温柔美丽的女孩子絮叨个不停,心里酸得像打翻
了一镇江的陈醋,越往后越觉得心里冰冰冷的。我决定以后除了给他送作业本外不和他
有任何的瓜葛。
每个星期二下午我们有全校性质的大扫除,那个星期刚好轮到我擦窗户,于是我站在窗
台上,夸张地擦一块玻璃。
这时他走过来,手里拿着一叠厚厚的信,冲我微笑:“听说你集邮?看这里有没有你需
要的邮票。”
我从窗台上蹦下来,兴奋地跑过去,完全忘记了自己前几天赌的誓:“我看看我看看!
我想要这张银桂,我好像有一张金桂了。”他笑起来,说:“不过现在可不能给你呀,
我得问问我们班同学答应不答应。”
第二天就他把从信封上剪下来的邮票给我,传言也出来了,说他对我是特别的好,说我
是怎样地从窗台上蹿下来和他亲密地说话,连我们宿舍的高三女生都知道了。
我很享受这种感觉。我前排是个男生,老让我代问他话。可是他对于很多问题都很含糊
其辞,譬如你问他,你多大的时候,他就会说,在20岁和30岁之间吧。后来我前排那个
男生给了我一个新的问题。
我乐颠颠地趴在他的桌子上,说:“今天沈又有一个问题问你:请问你的眼镜是多少度
!”
他笑起来,估计是觉得我们这群小屁孩难缠的可以,说:“你告诉他是500度,左边500
,右边还是500。”

为什么他们老是叫你的名字而不叫我的名字?

四班有一个男生,长得很清秀的样子,每天下自习会来叩叩我的窗户。我埋下头继续写
会作业,他就在那里站一会,然后走掉。有时在走廊上遇见,会轻轻地叫我的名字。
有时下课时他们班一群男生会纠集在栏杆上,叫一些漂亮女生的名字,不知道为什么他
们开始对我产生兴趣。
夏天傍晚的时候我和同学在教室外面乘凉,他们就叫:“京京京京京京!”
有时我搬了板凳出来看书,他们也叫:“京京京京京京!”
我跑去跟他说:“你们班的男生,好烦啊,老是要叫我的名字。”
他快活地笑起来,看着我:“为什么他们老是叫你的名字而不叫我的名字呢?”
我恨恨地看着他一副很好笑的样子,心想哼原来都是一丘之貉啊!
没过几天,他很苦恼地跟我抱怨:“有几个高三女生,不知道是不是你们宿舍的,来跟
我借羽毛球拍。我都跟她们说过没有了,她们还老赖着不走。”
我饶有兴味地看着他,说:“唉,这样啊,为什么她们都跟你借而不来跟我借呢?”

如果设这个为X,那么这个就是Y

我的化学成绩是很烂的,因此我一直怀疑当初排各科科代表的时候是只参考了中考总分
。但也或者是班主任经过了深思熟虑,认为给我派个我最弱项的科代表,也许我的三脚
猫成绩就能很快地提升上来。
有次我跑到他的宿舍,问他一道AB卷上的配比题目。
他的手指细长白净,握着一支黑色的钢笔给我画方程解释。指着一个元素说,如果设这
个为X,我想都没想,抢着说,那么这个就是Y。
他愣了一下,笑起来。
原来这个是X,这个应该是2X呀。我摸摸脑袋,不好意思地说。
后来上课,他讲到这题时,用粉笔点着那个元素说,如果设这个为X,那么这个就是Y,
不过呢,Y等于2X。
我把头埋在桌子上,傻傻地笑了很久。
有种被照顾的幸福感觉。

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他

有天无意中翻了同桌的日记,她说:“我很喜欢他,但他好像只对京京特别好。真的很
难过。”
作为回应,我在日记本里写:“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他。”
但我很喜欢,在一个冬日的午后,我的鞋带散了,我跑去把脚翘在台阶上系鞋带,他走
过来和我说话,笑容明媚,一点都不管身边的人们来来往往;
但我很喜欢,坐在他的对面,听他说他们在大学里时是怎样偷着玩游戏,那个辅导员又
是怎么摇头晃脑地说,玩物丧志啊;
但我很喜欢,他微微地皱着眉头,脸上浮起红红的羞涩的样子;
但我很喜欢,他听我的话安排一节化学实验课,然后看着我洗试管,和我说话,结果我
忘记了试管是套在尖嘴水龙头上的,被我拉了一下咯嘣就碎了,他笑起来。
但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他。
真的,你不要难过了。

我要好多好多的糖

高三那一年,他有了新的女朋友,那个皮肤白皙在脑后束一根好看辫子的女孩已经好久
不来(虽然她一共也才来过一回),新的女朋友是新来的老师,个子小小。
过了年我就十六岁,已经算一个大姑娘了,古时候二八佳人都可以出嫁了。
所以我又开始本分地做起作业搬运工的工作,不再唐突地从他的抽屉里摸邮票,也不再
期待看到夜晚时他宿舍昏黄的光亮。后来她也搬进去住了,他的房间被帘子隔成两半,
也开始变得凌乱,会有未叠的被子和忘记盖盖子的辣椒酱。
第一次模考前几个星期,他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去结婚。
回来的时候,班里的同学约好了一起起哄,说:“老师你真的好帅呀!”
他的脸居然又红了起来,我已经好久没见他脸红过了。
下课的时候他过来和我说话:“你要不要糖。”
我笑得理直气壮:“我要好多好多的糖。”
于是我跟着他去他的宿舍,从罐子里面摸了许多糖,把口袋塞的满满的。那个晚上我吃
了一晚上的糖,因为吃完一颗,摸摸口袋里还是有,就继续吃。第二天牙齿统统□□,
我终于流下一滴泪来。

面对面喝一杯水

大三的时候我去学校看他,他们已经搬进了新房子,有了一个小孩子。
他的妻子给我看他们的相册,上面蒙了厚厚的灰尘,她不好意思地说,我们都没有时间
收拾屋子,太忙了。继而开心地给我说,这个是宝宝满月,这个是宝宝周岁了。
我看着身后抱着这个周岁宝宝的爸爸,还是有局促的感觉,青涩一如我们的少年。
但还能不能够面对面喝一杯水。
我走出他家时,他刚刚好从幼儿园接了小孩子回家,我看见那个小家伙用手环绕着他的
脖子,软软地叫:“爸爸。”
仓惶而逃。
原来,像过去那样的,面对面喝一杯水,已经是太奢侈的事。

十年,但总有什么是不变的吧

我急切地要找一本书。
有人告诉我说,他那里不知道是谁搁了两本。但他人不在。
我站在高高的立交桥上,看着桥下的车水马龙,知道他一定会经过。果然,他骑着自行
车过来了,我伸出手臂,向他打着手势。
人流很快地过去,他也过去了,我以为他没看见我。
到了一个红灯,所有的人都停下来,我见他回头张望,他必是看见我了。我继续打着手
势,然而绿灯又亮,所有的人又继续前行。
就是这样湮没在茫茫的尘世中的。
睁开眼睛,已经有阳光从窗帘的边角渗透出来。
我该吃早饭了,他应该已经用过晚餐。
我认识他那一年,我13岁,他20-30岁。
如今我23岁,他30-40岁。
原来已经十年,但总有什么是不变的吧。
他的眼镜应该还是500度吧。

2005/8/6 4:05:45

某和充分 [离线]

13

发帖数:139 积分3078
4楼


  进入考试期,已好些天了,自己象放假一样,也懒散的闲着,呆在实验室,感觉不到
今夕是何夕,周末与非周末更是无所区分开,有要紧的事情周末就是非周末,无事的时
候非周末也是周末,这样子,悄无声息的,真的到了假期。日子似乎总是这样默默的,
就过去了,等到想回味的时候,留下的只是远去的记忆。

 早上,走在校园的路上,陆陆续续的见到小孩子们拖着行李,有说有笑的,一脸幸福
的样子,见此情景,不禁莞尔一笑,想起自己大一寒假的时候,思乡心切,带着行李上
最后一场考试的教室,忘了是高数还是哪门课程了,左手交完卷子,右手提着行李直奔
火车站,那时心里眼里满是那个小镇上的乡土人情,那个曾经生活了17年,踏遍田梗小
巷留下深深足印的地方,在离开它上大学半年后,是多么的想念,那些人那山那水,那
个时候是1997年的1月,时至今日,距离往昔已经是十年,10年阿?让人寒噤的字眼,人
生最美好的时光,最无所顾忌最单纯美好的日子,已是昨日。
 
  耳机里,陈亦迅的十年音符在跳动着,“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我们
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
问候...”
 
 十年里,从离家几千里的一个城市辗转到离家只有几百里的城市,十年前是两个完全
陌生的城市,十年后已经相当熟悉其间的风味,偶尔听天气预报,不自觉的会留意三个
地方:家乡的小城,熟悉的城市。
 
 十年里,一直在校园里晃荡,从一个校园到另一个校园,变化的只是自己的身份,由
一直是“知识”的消费者,转变为“知识”的供应者。现在似乎又成了双重身份者,学
校里两个主体的身份自己都占有,呵呵,只是在不同的校园里。

  十年里,认识了很多的同学,朋友,良师,结识了知己,为难时给予帮助的朋友,快
乐时一起分享的伙伴,迷茫时给予指导的良师,虽然随日子的翻转,空间的隔离,有些
,相互之间关联渐少,只是,那些友谊,那些时光,会一直刻在心中。
 
 十年里,曾经青涩的脸庞,已慢慢印上流逝的岁月痕迹;曾经的倔强、曾经的执着,
已日渐化为顺其自然;曾经的任性,到如今,终于知道什么叫不懂得“珍惜”。

 十年里,总的,是一直过着简单单纯知足的生活。有过快乐,有过悲伤,有过欢笑、
有过泪水,有过范进中举般的开心,也有过迷茫,还有那些许的遗憾。

 太多太多的记忆,定格。日子,在路上。

2005/8/6 23:39:29

商机分享 [离线]

13

发帖数:57 积分3037
5楼

  年轻人总是憧憬未来,老年人却倾向于缅怀过去。生活还是那样平平淡淡地流逝
着,纽约的天气很怪。今年听说是100多年来下雪最晚的一年。可是在这据说是百年一遇
的一年里,我依旧每天在晨曦中匆匆出门,钻进钻出地铁两次,第二次钻出的时候已经
是夜色深邃,霓虹闪烁。一天就会这样过去,很难说有什么意义,但似乎也不能武断的
说它没有意义。
 
    我依旧看着地铁里神色木然的各色人群,猜测着那一张张木然的脸孔后面是否可
能还隐藏着一点缤纷灿烂的梦,也猜测着他们将为各自那一点可怜的梦想经历怎样的痛
苦,体验着怎样的孤寂;回家的路上我依旧在那个大坟场走下地铁,随着涌动的人流走
下长长的通道。
 
   十年前南方小镇,我扮演一个各项全能的好学生,同样日复一日的奔波于学校和家
之间。对于我来说,生活---除了书本和考试,就是那我上学路经过的那条小路。华灯初
上时,路边的小吃摊上,永远充斥着醉鬼的哭笑和色盅的喧嚣。就像王小波在《黄金时
代》所说的那样:你不能从醉鬼的呕吐物里面看出他吃过什么。对于一个15岁的高中
生,我当时对于生活的理解,仅此而已。
 
   十年后的曼哈顿,我几乎每天在烤肉和玉米的混合气息中走过那卖热狗的黑人,走
过那甩卖10元三件T-shirt,2元一件工艺品的摊铺,走过那地铁墙角上躺着的以报纸遮面
拒绝交流的流浪汉,走过那对拉着二胡卖唱的中国父子。走过那不知将流浪何方的年轻
的弹唱艺人。最后挤出那下水道般狭窄地铁出口,然后才可以长吁一口气,眼睛看见了
蓝天,但同时却也不得不瞧见那马路两侧局促林立的摩天大楼,黑黝黝的窗户隐隐透露
出可预见的虚空。然后自己走进其中一栋,上课-下课-吃饭-上课-下课-回家。周而复
始,如同一个loop般自然.
 
   也许生活本来就是如此,只是我们很多人总是一厢情愿的把她想得过于神奇。
  
   近来不知为何老是梦到pai。自称要憧憬未来的人,却常常不自觉地回到过去。多
少让人想不开。十年生死两茫茫,如今我们都还好好的活在各自的生活里。努力工作,
努力生活。但是十年前的她,早已如同十年前的我一般消失在茫茫人海。
 
   洗洗睡吧,下一个十年,不知道我还是否记得这个地方。 
2005/8/7 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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