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意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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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一)
吃过晚饭,在镇上买了鞋垫,
两双一共五毛钱,真是很便宜,
然后把原本汗透的鞋垫开心地扔掉。

从青山镇出来,已经七点多了。
天已经全黑,但常常有汽车的远灯扫过。
我们开始在夜幕中沿着公路慢慢走,
继续剩余的旅程。

(二)
走到晚上九点的时候,我开始感到脚踝有点疼,
而且这种疼痛似乎没有缓解的趋势,
兴家说他早知道应该多锻炼一下腿部肌肉。
我说我还好,以前我们一帮人被师范逼着练蛙跳,还是有效果的,
所以除了脚踝,□□倒还好。

于是大家说一些无聊的故事,然后开始评论一番——转移注意力总不是坏事。
讲了自己曾经的一些故事——大抵和感情有点关系,然后发了一下感慨。
兴家开始YY,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有很多老婆了。
我说,我是最怕麻烦的人,如果一开始确定的话,就不大会主动去改变了。
女人一多,家里面就会变得比中东局势还要错综复杂,
即使学了MBA也不一定能管理好家事。

我指着旁边的村子,说,如果认真地说来,
我当初的梦想,不过是住在这样的靠着山的地方,旁边有河流,
然后娶个人品比较好,也比较安分的老婆,就那么平庸地混过这一生。
我说我从小就有这样的理想
——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暗自YY,
  如果不是被夜幕所掩盖,
  我此刻真诚而无辜的眼神,至少能够同时打动两个以上幼稚的小女生的心灵。

兴家说小男人的标志之一,就是把所谓爱情看得很重。
他说你顶多可以规划你的职业生涯,但你没法计划有些事。
我说如果从这个角度,我本质上还是,或者说曾经是。
有些事,老是想也没用,的确是看得越重,越得不到。

说了几个笑话。
我说,曾经有甲乙两个穷秀才,都很爱面子。
秀才甲请秀才乙到他家喝鸡汤,
结果菜上来了,是一碗清水煮着两个鸡蛋。
秀才甲说:“对不起你来早了,如果来迟一点,
等这两个鸡蛋孵化成小鸡,然后长大,你就可以喝到汤了。”

于是第二次秀才乙也请秀才甲去他家,说是煮春笋。
结果菜一上来,是一碗清水,上面放着一双竹筷。
秀才乙说:“对不起,你来太晚了,现在笋已经老了,变成竹子了。”

(三)
陆陆续续瞎扯了一些,终于又过了几公里。
最后,脚踝彻底不行了,只能一蹶一蹶地走路。
但这时候还剩下至少十公里。
然后就开始说美女。
兴家说,你如果想象一下左右各有一位美女陪着你,就不会太难受了。
我试了一下,说,
“还是不行。
 除非天上掉下两位美女,一左一右把我搀回去。”
不过想了一下,觉得即使以后有老婆,也未必会忍着劳累来搀我。
所以呢,美女是不会有的,即使在将来。
于是在路边一户人家的柴堆里捡了一根树棍,
直径约四公分,长度约一米五十公分,
正好可用作拐杖,兼作打狗棍
——已近夜半十分,沿途恪尽职守的小狗颇多,
而且还有好几只想跟着我们一起进城。
虽然我一向很尊重狗这种动物,而且忌讳吃狗肉,
但当真正面对□□的时候,我还是不反对诱拐一两只进城,
顺便卖掉充当路费。

(四)
慢慢地,还剩下大约十公里左右,我们都慢慢变成了伤员,
速度大大减缓,由最开始的大约每小时六公里慢到三公里左右。 
人类的双足本来就只是为了草原和山路进化出来的,
这种又平又硬的水泥马路,对关节损耗很大。
兴家是一拐一拐地走路,我是拄着棍子,一跳一跳地走路,
但是两个人都背着包。
我说我现在是丐帮进城。
兴家问,那我们的帮主是谁?我说:“老朱。”
好在马路两旁的人家,
都已经紧闭大门睡觉,或者是在看电视。
否则,
估计会有许多悠闲的家庭主妇和慈祥的老头老太太从阳台探出头来,
欣赏这有趣的一幕:
某一天有两个年青的丐帮弟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进城。

我开始唱歌。然后两个人都开始扯开喉咙,是肆无忌惮地唱。
我说,毕竟是半夜了,还是不能唱太激昂的歌曲,影响公路旁边人们的睡眠质量。
于是从小周的《发如雪》《东风破》,到Beyond,
然后到孙燕姿。。。似乎什么风格的歌曲都被吼了一遍,
包括自己能想起来的寥寥可数的英文歌曲,
——不过最郁闷的是,大部分都忘了词了。
后来又想起外文歌曲,
想起前段时间听有位女孩唱过意大利歌曲,
很优美的声音,真的很能打动人。
然后想起斗牛士歌曲,
然后又想起西班牙情歌,
据说如果半夜三更到女孩子窗外去唱这种歌曲,
能彻底地改变人家的睡眠习惯。
好在我们不会唱,即使会唱,也会走调
——否则万一真有哪位女孩被深深打动了之后,
  一怒之下带着父母兄弟全家出动来揍我们,
  可真有点吃不消。


(五)
剩下大约七公里的时候,路变得越来越难走。
因为左脚踝已基本上不能受力——好在右脚和拐棍都完好无损。
兴家说他的腿也有点难受。
于是只好慢慢地挪。最后的几公里,几乎每隔两三百米就要坐到路边歇一会。
不过好在月色不错,到处都是青蛙和虫子在叫,
田里的水雾在月色下慢慢蒸腾成一缕轻纱。

我说,
在这种很累的时候,我才知道,人真正必需的东西不会太多。
至少对我,此刻来说,除了吃饭,然后开心睡觉,就没有其它追求了。
反正现在我是躺到草丛里都能睡着。

(六)
在歇了无数次后,夜越来越深。
我们仍在公路上一跛一跛地走。
目标在一步步逼近,但是永远没有到达的迹象。
我想起了数列的极限,
每一步都在逼近,但是越往后,越难逼近。
最后剩下三公里,路边不时有出租车开过,连远方城区的灯光似乎都可以看见,
但这段短短的临近目标的路,似乎变成了噩梦。
我说我的左脚踝是彻底不行了,而且水泡似乎也在繁殖。
于是我开始吹牛说:
“男人可以输在起跑线,但不能输在终点上。
所以,我们坚决不打的,一定要走到底。”

最后,在还剩下一公里多的时候,一辆出租车正好开过,
司机从里面探出头,问我们上哪儿去。
牛顿说,
□□的魔力,
与□□量成正比,
与距离的二次方成反比。
所以,但□□距离我不到三米的时候,
我动了动自己的左脚踝,感觉到足够强大的吸力,
然后跟XJ讨论了一下,
决定把什么起点终点的豪言都扔到到公路边的水沟里,
坦然地接受□□——直接打的到市中心。
就这样,我们原计划的全程,实际上还差一公里多没有走完。
也算是留下一点小小的遗憾。 



2004/10/17 2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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