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不同路(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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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露痕迹 等级 0 楼 发表于 2006/6/9 22:59:16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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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是一个长的非常的壮的人,他和老四一样以前都是我们市 短跑的,走起路哀就好像猩猩一样,壮的不能再壮。其实刚刚认识 他们的时候总觉得他们属于那种我不欣赏的类型,虽然大家都喜欢 "玩",可是一龙生九种,还各有不同呢。他们招摇,喜欢大声说 话,他们喜欢整天的喝酒应酬,喜欢吆三喝四的,吹牛的时候也总 是不着边际。 老三和老四的父母都是市里面的官儿,他们就好像是当时北京 大院儿里面的孩子,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的打人家的玻璃,一起的 偷家里面的东西出去玩,一起的找人磕袈。我的父母是改革开放之 后进的城,和他们相比整个的天上地下,有时候想想我们怎么会成 为朋友呢?记的当时金鑫还没有成为我的女朋友的时候就说我整个 得一个土老帽。现在想想也是,我们家,我的父母在他们看来就是 暴发户,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暴发户在他们看来也成了好朋友, 毕竟当官儿的要想混的好总得沾点腥,可是长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的。何况最后到头来,以前整天谈论的名牌无非是父母的泽蔽,现 在能代表我们的只能是我们自己。 不过人呢,相处的时间比较的长了,即使再偏颇的人,对别人 的看法都会有改变的。在他们看来我很够朋友,就说打袈,记的当 时我和老三,老四相比我属于小型号的,不过他们说最怕看我打 袈,仅有的几次让他们害怕。一次一个低年级的还在好像喝过酒, 不知道是不是平时不认识老三,和他发生了口角,几个人揍了人家 一顿。老三说当时我看起来很吓人,什么都不说,那孩子都躺下 了,大家也都不动手了,只有我一个人对着头猛踢,看起来太狠。 也许别人看来这是缺点,但是那个年纪,在他们看来这就是意气, 这就是朋友,虽然为此我高二的时候被迫去别的学校借读了一年。 其实我不是狠喜欢打袈,初中高中这几年打的架也就几次,我只是 明白在那个时候如果你想每天不用低头做人,不用提心吊胆那就混 吧,最好认识的人多点就可以了,这样不会有人欺负你。 老三老四在我看来属于没有头脑的人,混了这么多年,每次有 事都喜欢自己动手,弄的和小蚂蚁一样,不过东北人就是这样,兄 弟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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