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木兰镇农民土地“被承包”违法强征耕地谁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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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楼 发表于  2018/3/20 20:30:20    编 辑   

2017年12月本社曾连续报道的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农民刘文泉、崔军等人土地被当地政府强行征占一事,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然而当事人连续上访数年,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要求对此事进行追责却至今无果。
  
  
图:农民土地的幕后真正承包方是木兰县人民政府。
  ——违法强征农民耕地谁来追责?
  本网讯(记者 唐云立 岳吉 )2014年,家住木兰镇临城村(原前进村)的菜农刘文泉的承包地,在事先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一夜之间被人推为平地。强毁强占单位是木兰镇政府,强毁行为系原副镇长郭云鹤所为。和刘文泉有同等遭遇的农民纷纷到各部门进行实名举报,要求政府偿还并复耕农民承包地。因为在强征土地这一问题上相关部门没有事先通知协商,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他们对强毁强征所遭受的侵害,要求政府进行追责。
  刘文泉家的承包地被强行征占以前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按人口数量分得的,承包期到 2027年。木兰镇政府负责征收土地的副镇长郭云鹤不经协调也不告知,便让施工方把他家的土地用机械推毁。事情发生后刘文泉找到副镇长郭云鹤,郭云鹤以镇政府之名先后给了三次答复:第一次答复是,经调查,该范围内确实有刘文泉家的承包地。第二次答复是,承认是木兰镇政府下令推平的。第三次答复却变成了施工方误以为该地已被征收完毕,是施工方误推的。
  但是,经国土局 2015 年的实地调查证实,被毁的土地确实是刘文泉家的承包地,并且在调查期间该地仍未征收。因此证明,刘文泉家的承包地是在其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毁强征的。而镇政府在第三次答复中所称已让村民通知了,实属谎言。
  强征时刘文泉家的土地种植的是葡萄并加盖了大棚,正面临采摘。当他把这个实际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以及土地部门举报时,却遭遇各个部门的拒绝、推诿、甚至造假,并把刘文泉的上访定为无理上访。实际上刘文泉的承包地于 2014 年被强毁强占之后,县政府却把该地以拍租的形式转租给了没有土地承包权的“昊伟集团”,一直耕种至今。 2016 年,镇政府把政府单方制定的征地补偿款强行打入刘文泉的粮补账户,根本没有征求刘文泉本人的意见,更没有签订任何相关协议。也就是说,刘文泉没有接受土地被强毁强占这一结果,他认为这是恶霸行为,毫无道理可言。
  刘文泉曾找过木兰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立,李局长表示:“我们征地只是对村集体,不针对个人。我们也不是扒你家房子,不需要非得找你个人确认。至于你承包人知不知道,我们也不需要你个人知道。我们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只需要有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同意就可以征收。”(有视听证据)
  但是,在木兰县政府向市、省政府呈报的征地请示文件中,却呈报为“所有征地事项都已得到村集体和农户确认,被征地农户无异议。”。
  据查县国土资源局在填写建设用地调查表时,已经有证据证实别人冒名顶替进行代签现象。木兰镇政府在答复意见中,副镇长郭云鹤也有多处造假行为被刘文泉一一举证。
  2017年12月27日,记者陪同刘文泉来到木兰县国土资源局,找到现任局长马玉野讨要说法。马局长承认刘文泉的上访是有理的。然而,2018年1月31日,木兰县国土资源局以文件的形式给了刘文泉一个答复,定性他为无理诉求,这份文件的签发人仍然是局长马玉野。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这份文件与马玉野局长原先的接待态度来了个180°的大转弯呢?刘文泉还有证据证明,国土资源局新制作了一份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掩盖了其擅自取消基本农田和菜田的真相。
  木兰镇政府为了推卸违法强迁、强毁的责任,竟然收买他人做伪证,篡改多处证言;以及木兰镇政府郭云鹤副镇长擅自以镇政府法人之名越权签发其捏造事实、漏洞百出、自相矛盾的对上访人答复的镇政府文件。上述事实均被刘文泉拿到了证据。
  记者在调查刘文泉事件经过时,发现和他有类似经历的还有很多村民。如村民崔军家的承包田在没有征得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也遭到镇政府派人强行毁地。崔军67岁的母亲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当地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行政拘留了10天。直到今天,崔军仍然没有与相关部门签订征占土地协议。时隔两年后,镇政府单方面悄悄把强行征地的补偿款打入他们的粮补账户,不管不问合法承包人是否同意。
  刘文泉反映,他的承包地被强毁强占而且至今上访未果的主要原因是:木兰县政府在土地征收之前就挪用巨款假以他人之名(昊伟集团)承包了大部分农户的土地,并且指派木兰镇政府同农户签订了一份不公平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造成的。此合同就是国务院明令禁止的变相的“以租代征”合同。
  在记者采访时,他一再表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天经地义的事。自己家土地被强毁强占,而且事先没有得到通知,政府单方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是一起明显的以租代征强买强卖行为,严重违背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程序和“十步骤”法规法条。事发后,还禁止刘文泉在这片承包地上耕种,反而让没有承包权的昊伟集团一直耕种至今。种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刘文泉的合法权益。所以他要求上级部门对木兰县、木兰镇政府相关领导进行追责,偿还复耕被强占的土地,包赔一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强征事件发生这么长时间,试问木兰县、木兰镇政府都存在哪些虚假行为来搪塞推诿当事人?想必相关部门一查便知。刘文泉用大量的证据来为自己维权,那么是谁在事件中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让他的维权变得如此艰难,让农民的合法权益继续遭受侵害?上级确实应当依法追责,还百姓一个公道。
  刘文泉的维权之路究竟还要走多久,我们拭目以待。
  记者述评:一个普通农民的承包田,在合同使用期内被他人强行侵占,这是一种什么行为?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不是直接面对解决问题,相反却采用了虚假行为去掩盖事实的真相,事件只能是越描越黑,影响也只能是越来越恶劣。
  假如农民刘文泉采用如此行为,侵占他人土地,事情暴露后也悄悄塞钱给被侵占人,是否就能够逃避了法律的追责呢?有思维的人都会给出同样的答案:绝不能!法治社会百姓维权,本来毋庸置疑,百姓要的是公平公正,要的是政府公务人员正确对待已经出现的纠纷和过错。正面对待出现的问题,正确解决出现的矛盾其难度和成本要远远低于造假和掩盖。农民求的是一个“理”字,这是人民政府最应该做的事,切不可反其道而行之,千万别输在一个“理”字上。作为党的干部应该牢牢记住,依法办事才能安邦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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