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游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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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房子跳跳 等级 0 楼 发表于 2007/2/17 16:31:36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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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进入了一个封闭的空间。 大家所知道的,只有所有人中有两个潜藏的杀手, 一个潜藏的警察,还有一个代表秩序的法官。 他是唯一事先就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人。 但是,不能透露半点。 每天早上,大家就开始讨论。讨论谁最象小偷, 互相指证,然后就是表决。当超过一定人数的人 指认某个人为犯罪嫌疑人后,那个可怜的家伙可以 发表最后的辩护,做挽救自己生命的最后一次尝试。 然后,法官宣布正式表决开始。过半数的人认为 这个人该死的话,这个不管是良民还是杀手甚至是 警察的家伙就永远失去了说话的权力,成了鬼魂。 当然这个鬼魂不会寂寞的。当夜幕低垂的时候, 潜藏在人群中的杀手开始活动了。于是一个更加可怜 的人就成了牺牲品,连发表临终遗言的机会都没有。 第二天早上,同样的故事又在重复。只是活人少了 两个而已。 直到全部的杀手被杀死或者杀死□□的所有人。 换句话说,就是杀人或者是被杀。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游戏的规则的时候, 我想起的是一个遥远的时代。在那个时代, 国会中的阴谋家就是这里杀手的角色,良民 就是大多数的议员,而警察,则是那些 单枪匹马的议会中的“罗宾汉”,为了 揭□□谋而整天忙忙碌碌,包括搞新的阴谋。 不过昨天才第一次真正的体验这种游戏。 在这个游戏里,人类的各种特点都表现的淋漓尽致, 无论是理性的推理判断,还是感性的直觉敏感。 真的很刺激。 作为法官,唯一一开始就知道各人属性的人,却只能 成为秩序的维护者,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的代言人。 听着各种有理的无理的正确的错误的指证,要求忍住 自己的任何感觉实在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无论是 杀手被全部杀掉或者是良民死光光,对于法官没有什么 不同。 法律不相信眼泪,只相信数字。 作为良民,可能开始会觉得莫名的轻松和一点点失落。 但是为了找出混在羊群中的狼,良民们也被发动起来了。 往往指证最烈,力量最大的,就是被导向的民众的力量。 就算是被诬陷致死,也没有多少人惋惜。 宁可错杀一堆,不可放过一个。 作为杀手,最重要的就是隐藏自己的身份。在没有 占绝对优势之前,暴露自己是不明智的。这也是 最为难以捉摸的角色。每个人当杀手时都有自己 独特的表现,同一个人每次的表现也不一样。 只有一个勉强能算共同点:除掉对自己威胁最大的人, 尤其是那个碍事的警察。 没有永恒的原则,只有永恒的利益。 作为警察,在开始和平民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作为罪恶的跟踪者,注定了他掌握的线索 要增加他的危险。当最后只剩下极少的人活着, 正义(如果还能叫做正义的话)面临最后的危险的时候, 就是他挺身而出大义凛然的时候。 当然,前提是他能活到那个时候,而不被暴民所杀。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这就是我昨天两个小时的杀人和被杀后的感想。 BTW:现在我都有一种想杀人和被杀的冲动--当然是游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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