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我远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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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weiwusi 等级 0 楼 发表于 2006/10/14 4:15:27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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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需要距离,那么你觉得这个距离怎么把握呢? 记得高中的时候,跟要好的朋友在一起,可以手拉手(不要 否认,你那时候也那样),现在再来手拉手未免觉得有点bl。什 么时候开始的呢?好象大概就是大一的时候,军训完了,同宿舍 的一个人冲上来从后面搂住我,当时就感到一阵肉麻,那以后, 就再也没有跟男人亲密接触过,喝醉酒除外。 大学里面,我没有认识可以叫朋友的人。跟普通的同学在一 起看碟的时候,有的人喜欢依着你靠着你,站累了用胳膊搭着你。 偶总感到很不爽,宁愿走开,远远的一个人站着。也许偶跟别人 之间的距离太远,应该至少五厘米罢。 寒假回家,见到了相别几年的哥们,禁不住的相互拥抱,搀 扶着压马路,打电玩,泡mm,喝酒......距离大概是两厘米罢。 跟mm单独在一起,走路,逛街,距离倒是越小越好,擦胳膊 蹭手的,恩,有感觉......不喜欢妞妞捏捏,瘪三瘪四,害害羞 羞的mm,非要跟你隔个一米半米的距离,仿佛你是色狼一般。 不过如果只是普通的纯洁的异性朋友关系的mm,就不一样了, 大概跟同学差不多罢。没注意过。 距离产生美感,一点也没错,有的人自来熟,上来就跟你靠 的很近,呼吸的气流,讲话的唾沫,让人感到无形的压力,然后 就是被讨厌。偶是不喜欢。 喜欢的人可以离的比较近,视喜欢程度而定。恋人可以拉手 打kiss,朋友就不行(不排除例外)。情人可以上床,陌生人就 不行(不包括性工作者)。不是恋人就牵手打kiss,跟拿猪蹄吃 香肠有什么区别,不是情人就上床,估计也不会有什么□□...... 保持一定的距离,不管跟谁。离不喜欢的人远一点,离喜欢 的人近一点。虽然这样,却也没有必要刻意去追求,往往本能就 可以决定。就象弹起后落下的铁屑,总是沿着磁力线分布的方向。 倘若硬要改变,估计也要受别的铁屑的反抗。 对人说,离我远点!说了之前似乎觉得自己受了侵犯,说了 以后觉得自己很自爱了一把。听到的人无论有心还是无心,估计 多少都要受点打击,很懊恼,早干吗去了。 离别人远点,再远一点。给自己一点空间,给别人一点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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