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意义(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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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911724 等级 0 楼 发表于 2004/10/17 22:20:04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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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吃过晚饭,在镇上买了鞋垫, 两双一共五毛钱,真是很便宜, 然后把原本汗透的鞋垫开心地扔掉。 从青山镇出来,已经七点多了。 天已经全黑,但常常有汽车的远灯扫过。 我们开始在夜幕中沿着公路慢慢走, 继续剩余的旅程。 (二) 走到晚上九点的时候,我开始感到脚踝有点疼, 而且这种疼痛似乎没有缓解的趋势, 兴家说他早知道应该多锻炼一下腿部肌肉。 我说我还好,以前我们一帮人被师范逼着练蛙跳,还是有效果的, 所以除了脚踝,□□倒还好。 于是大家说一些无聊的故事,然后开始评论一番——转移注意力总不是坏事。 讲了自己曾经的一些故事——大抵和感情有点关系,然后发了一下感慨。 兴家开始YY,如果有很多钱的话,就可以有很多老婆了。 我说,我是最怕麻烦的人,如果一开始确定的话,就不大会主动去改变了。 女人一多,家里面就会变得比中东局势还要错综复杂, 即使学了MBA也不一定能管理好家事。 我指着旁边的村子,说,如果认真地说来, 我当初的梦想,不过是住在这样的靠着山的地方,旁边有河流, 然后娶个人品比较好,也比较安分的老婆,就那么平庸地混过这一生。 我说我从小就有这样的理想 ——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暗自YY, 如果不是被夜幕所掩盖, 我此刻真诚而无辜的眼神,至少能够同时打动两个以上幼稚的小女生的心灵。 兴家说小男人的标志之一,就是把所谓爱情看得很重。 他说你顶多可以规划你的职业生涯,但你没法计划有些事。 我说如果从这个角度,我本质上还是,或者说曾经是。 有些事,老是想也没用,的确是看得越重,越得不到。 说了几个笑话。 我说,曾经有甲乙两个穷秀才,都很爱面子。 秀才甲请秀才乙到他家喝鸡汤, 结果菜上来了,是一碗清水煮着两个鸡蛋。 秀才甲说:“对不起你来早了,如果来迟一点, 等这两个鸡蛋孵化成小鸡,然后长大,你就可以喝到汤了。” 于是第二次秀才乙也请秀才甲去他家,说是煮春笋。 结果菜一上来,是一碗清水,上面放着一双竹筷。 秀才乙说:“对不起,你来太晚了,现在笋已经老了,变成竹子了。” (三) 陆陆续续瞎扯了一些,终于又过了几公里。 最后,脚踝彻底不行了,只能一蹶一蹶地走路。 但这时候还剩下至少十公里。 然后就开始说美女。 兴家说,你如果想象一下左右各有一位美女陪着你,就不会太难受了。 我试了一下,说, “还是不行。 除非天上掉下两位美女,一左一右把我搀回去。” 不过想了一下,觉得即使以后有老婆,也未必会忍着劳累来搀我。 所以呢,美女是不会有的,即使在将来。 于是在路边一户人家的柴堆里捡了一根树棍, 直径约四公分,长度约一米五十公分, 正好可用作拐杖,兼作打狗棍 ——已近夜半十分,沿途恪尽职守的小狗颇多, 而且还有好几只想跟着我们一起进城。 虽然我一向很尊重狗这种动物,而且忌讳吃狗肉, 但当真正面对□□的时候,我还是不反对诱拐一两只进城, 顺便卖掉充当路费。 (四) 慢慢地,还剩下大约十公里左右,我们都慢慢变成了伤员, 速度大大减缓,由最开始的大约每小时六公里慢到三公里左右。 人类的双足本来就只是为了草原和山路进化出来的, 这种又平又硬的水泥马路,对关节损耗很大。 兴家是一拐一拐地走路,我是拄着棍子,一跳一跳地走路, 但是两个人都背着包。 我说我现在是丐帮进城。 兴家问,那我们的帮主是谁?我说:“老朱。” 好在马路两旁的人家, 都已经紧闭大门睡觉,或者是在看电视。 否则, 估计会有许多悠闲的家庭主妇和慈祥的老头老太太从阳台探出头来, 欣赏这有趣的一幕: 某一天有两个年青的丐帮弟子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进城。 我开始唱歌。然后两个人都开始扯开喉咙,是肆无忌惮地唱。 我说,毕竟是半夜了,还是不能唱太激昂的歌曲,影响公路旁边人们的睡眠质量。 于是从小周的《发如雪》《东风破》,到Beyond, 然后到孙燕姿。。。似乎什么风格的歌曲都被吼了一遍, 包括自己能想起来的寥寥可数的英文歌曲, ——不过最郁闷的是,大部分都忘了词了。 后来又想起外文歌曲, 想起前段时间听有位女孩唱过意大利歌曲, 很优美的声音,真的很能打动人。 然后想起斗牛士歌曲, 然后又想起西班牙情歌, 据说如果半夜三更到女孩子窗外去唱这种歌曲, 能彻底地改变人家的睡眠习惯。 好在我们不会唱,即使会唱,也会走调 ——否则万一真有哪位女孩被深深打动了之后, 一怒之下带着父母兄弟全家出动来揍我们, 可真有点吃不消。 (五) 剩下大约七公里的时候,路变得越来越难走。 因为左脚踝已基本上不能受力——好在右脚和拐棍都完好无损。 兴家说他的腿也有点难受。 于是只好慢慢地挪。最后的几公里,几乎每隔两三百米就要坐到路边歇一会。 不过好在月色不错,到处都是青蛙和虫子在叫, 田里的水雾在月色下慢慢蒸腾成一缕轻纱。 我说, 在这种很累的时候,我才知道,人真正必需的东西不会太多。 至少对我,此刻来说,除了吃饭,然后开心睡觉,就没有其它追求了。 反正现在我是躺到草丛里都能睡着。 (六) 在歇了无数次后,夜越来越深。 我们仍在公路上一跛一跛地走。 目标在一步步逼近,但是永远没有到达的迹象。 我想起了数列的极限, 每一步都在逼近,但是越往后,越难逼近。 最后剩下三公里,路边不时有出租车开过,连远方城区的灯光似乎都可以看见, 但这段短短的临近目标的路,似乎变成了噩梦。 我说我的左脚踝是彻底不行了,而且水泡似乎也在繁殖。 于是我开始吹牛说: “男人可以输在起跑线,但不能输在终点上。 所以,我们坚决不打的,一定要走到底。” 最后,在还剩下一公里多的时候,一辆出租车正好开过, 司机从里面探出头,问我们上哪儿去。 牛顿说, □□的魔力, 与□□量成正比, 与距离的二次方成反比。 所以,但□□距离我不到三米的时候, 我动了动自己的左脚踝,感觉到足够强大的吸力, 然后跟XJ讨论了一下, 决定把什么起点终点的豪言都扔到到公路边的水沟里, 坦然地接受□□——直接打的到市中心。 就这样,我们原计划的全程,实际上还差一公里多没有走完。 也算是留下一点小小的遗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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