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碾子山区刑警办案罚款不给票据,还向当事人索贿 | |
【返回本版】 【发表帖子】 【回复帖子】 | 浏览量 1157 回帖数 0 |
他很讨厌 等级 ★ 0 楼 发表于 2018/3/15 11:44:57 编 辑 |
||
刑警办案罚款不给票据,还向当事人索贿 推掩多年致使违法者变成受害人 ——孙海龙赌博案件调查始末 本网讯(记者 唐云立 秋岩 报道)一名刑警处理一件涉赌案件,对当事人罚款,实施法律审判,这本是极其正常的办案方式。可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王海龙办案却藏有猫腻,令当事人叫苦不迭。2016年——2017年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公安分局刑警队在处理富强街道九里村孙海龙等人非法设赌、处罚参赌人员一案中,刑警队副队长、办案人员向孙海龙罚款五万元,后又索贿4万元,不但多罚少写罚金,还不给出具正式罚没票据,几位涉案人员都有同样遭遇。目前他们实名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图:孙海龙等村民的实名举报信。 图:村民反映法院罚款不开具任何票据。 图:村民反映警察抓赌罚款不开任何票据。 孙海龙现年30岁,家住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富强街道九里村。2016年2月24日,孙海龙在自家设赌局被人举报,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王海龙带领干警赶到时,所有参赌人员全部逃离,现场并未抓到现行。据孙海龙回忆,当时村民黄宝起在他家炕上躺着,村民邓会东在室内闲坐。副队长王海龙见到赌局散开扑空,恼羞成怒,对屋内人破口大骂,并带走了现场所有人,其中包括孙海龙妻子王梦茹被带走。据王梦茹回忆,在刑警队接受询问时,遭受大队长张俊刚(没去现场,在刑警队等待)重重打了王梦茹两个耳光。原因就是因为王梦茹回答了一句“不知道。”王梦茹被送进齐齐哈尔市第一看守所关押15天后,孙海龙向刑警队交了五万元罚款没给出具票据,交款时分局赵局长和刑警大队长张俊刚都在场。刑警王海龙给孙海龙做了笔录,当日王梦茹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在此期间,孙海龙为了尽快平息此事,通过关系结识了副队长王海龙,并求助于他。王海龙给孙海龙提示,此事必须经过检察院、法院两家单位,需要花钱运作。 2017年4月,王海龙主动给孙海龙打电话,说案件已到了检察院,让孙海龙必须拿钱送礼找人。孙海龙第二天把钱送到了东安派出所门口,在王海龙的车里给了他20000元。村民黄宝起在场可以作证。 2017年6月,王海龙再次给孙海龙打电话,说案件已到法院,要求孙海龙再拿两万帮他判缓。第二天孙海龙向朋友赵亚林和孙海波分别借了一万元,把借来的两万元在西来顺饭店门口把钱交给了车里的王海龙。赵亚林和孙海波两人全都看到了经过,并可以作证。 2018年3月11日,记者在九里村调查此事时,一个外号叫刘三的人对记者讲述:“孙海龙涉赌这件事是零口供,因为现场没参赌人,也没搜到赌资,是刑警队通过他人讲述后补充的材料,刑警队把这件事定性为赌后犯。刘三说自己被抓那天,是上班途中被碾子山分局刑警队直接抓到了公安局,说有人举报我设局赌博。我承认只有过那么一次,获得了4000元抽头钱。办案人提示我说,你必须承认有两次,因为有人提供证据。没有办法,我只好承认,当晚交了30000元罚款,被放了出来。然而这30000元罚款,没给我出票据。 现场一位叫邓会东的被调查人员人说,抓我那天,我在孙海龙家看热闹,也被刑警队强行抓走关押了10天,交罚款1000元,没出票据。涉案人黄宝起也证实,当天他没有参与赌博正在孙海龙家炕上躺着,也被抓走,结果被拘留了15天,罚款3000元,没出票据。 就在记者采访当日晚,孙海龙打来电话反映,刑警队副队长王海龙找他家多位亲属求情,承认自己错了,想和孙海龙见面谈谈,想把40000元返还给他,当即遭到孙海龙拒绝。他觉得给王海龙送完了钱没办事,法院并没有轻判,所以坚持将此事告到底。 3月12日,记者来到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想见领导核实2017年7月25日该院在处理这起赌博案件收罚款不给票据的问题一事,遭到该院相关领导的拒绝。无奈之下,记者将此问题向齐市中级法院□□部领导进行反映。当日下午,记者第一时间将孙海龙的举报材料转交齐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得到了市局领导的答复,将此事件转交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处理,领导承诺最终结果会告知记者。 就在记者结束采访返回的途中,接到孙海龙的电话,他说被碾子山公安分局刑警队分别找到被罚款的涉案人韩锋(又名韩刃锋),退还给他16000元钱。韩锋当时被罚款40000元,笔录上写的罚款数额是24000元,所以多收的款项退还给韩锋本人,并让他签字。同日下午,碾子山区分局刑警队又找到了刘新义(绰号刘三),退回22000元,这时他才明白,当日票据和笔录上罚款只写了8000元。另有一位叫张福成的涉案人,案发时交了10000元罚款,在笔录当中只写了7000元,多出的3000元也于当天退还给他本人,并让他签字。这些事情都是发生在记者暗访时,碾子山公安分局得到消息后采取的补救措施。 调查过程中记者接到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部新闻科郎科长的电话,对碾子山区人民法院对收罚款不给票据的情况进行解释。他说,区法院的回复意见是在2017年9月对孙海龙等涉赌人员的罚款票据已经开出,只有孙海龙一人没来取,其他人的票据已经取走。为什么正式票据当时没有及时开出,这里面有一个程序问题。 上述问题不管怎么解释,刑警王海龙在办案中存在违法违规办案的事实,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在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之后,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当事人索贿。与此同时法院也存在违规之处,根据相关法规法条,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时,如果当时不能出具正规票据,应该给出具盖有法院财务公章的票据,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换取正是票据,否则就是违纪违规行为。 目前,孙海龙的举报已引起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的重视,有办案人员找孙海龙进行调查核实,针对碾子山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在这起案件办案和处理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涉案人遭遇了公安局、法院双重罚款,所有的当事人提出了质疑,涉及本案的人由当初的犯罪嫌疑人变成现在的受害人。他们迫切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上级部门的重视,公平公正的调查处理。媒体将继续关注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此贴转载与中华新闻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