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面向清华大学公开引进研究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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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nus21 等级 ★ 0 楼 发表于 2017/3/14 11:45:40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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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面向清华大学引进全日制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清华大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人数 计划引进10人。实际引进人数视报名情况而定。 三、引进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品学兼优,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6、经济金融、城建规划、材料工程、机械工程、汽车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交通运输、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食品与生物等相关专业的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引进等程序进行。报名考生免缴面试和体检费用。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有意向者请下载《宣城市2017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填写完成后,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粘贴证件照)交至学生职业发展中心208室(电话:010-62773164)。电子版报名推荐表发送至宣城市人才办(邮箱xcsrcb@126.com)。学生职业发展中心汇总报名情况并反馈宣城市委组织部。2017年4月中旬,宣城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专人赴学校组织资格审核和面试。 2、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数与引进人数比原则上不低于1.5:1。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博士研究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组织考察,重点了解人选的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 5、公示引进。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类原因导致引进数量不足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出现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宣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专业和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到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 五、相关政策 1、引进对象使用全额事业编制,分配到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选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选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引进人才纳入后备干部管理,进行重点培养。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宣城市事业单位干部正常工资福利,另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薪酬和购房补贴39万元(薪酬补贴每年发放8万元,工作满三年后,在宣城购房的一次性发放补贴15万元)。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享受宣城市事业单位干部正常工资福利,另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薪酬和购房补贴28万元(薪酬补贴每年发放6万元,工作满三年后,在宣城购房的一次性发放补贴10万元)。 3、根据引进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宣城就学的,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转学手续随到随办。 本公告由宣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解释。有意向的同学可随时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563-3023857,15205630885。 附件:1、《宣城市2017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推荐表》; 2、宣城市2017年人才引进邀请函。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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